第一条 湖南瑞特汽车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是由北京现代汽车瑞特特约销售服务店投资创办的颇具汽车文化气息、服务多元化的汽车服务性组织,俱乐部以促进湖南瑞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瑞特公司)的品牌效应、拓展公司营销模式、大力提升公司品牌形象为己任,以建立促进汽车运动、传播汽车文化、服务汽车阶层的品牌化的专业汽车保障服务体系为宗旨。
第二条 俱乐部竭诚为现代车友提供高品质、专业化、全方位、全天候、多元化、个性化、方便快捷的服务,为广大驾车人士和有车机构节省时间,解决用车的烦恼。
第三条 俱乐部的服务对象是:拥有北京现代汽车的车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
第四条 俱乐部的服务范围是:汽车道路救援、汽车维修及保养、汽车美容及装饰、车证服务、提醒服务、保险服务、汽车文化交流活动、汽车咨询及超值服务等。
第五条 俱乐部的服务方式是:向所有北京现代汽车的用户提供会员制契约化服务,实行一车一卡会员制,俱乐部会员分为银卡、金卡和钻石卡会员。正常情况下,会员入会第一年为银卡会员,第二年晋升为金卡会员,第三年晋升为钻石卡会员。会员入会时间越长,所享受的服务项目越多、越实惠。
第六条 俱乐部的服务目标是:通过一系列以车会友活动来增进用户之间的联谊,在彼此心与心之间搭建一座“金色”的桥梁,给有车人士全新的感受和多彩的驾车生活。加强用户与湖南瑞特公司之间关于车辆行驶、维护保养、维修、服务等方面的交流,使会员在使用北京现代汽车的过程中更加省心、放心,促进“人、车、生活”的和谐及品质的提升。
第七条 俱乐部为确定服务内容,保证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章程。俱乐部严格按本章程服务内容、服务方式为会员提供相关服务,会员同时也按本章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第一条 要求入会的车主,其车辆须年检合格且证照齐备。会员入会时,须认真填写《会员入会申请表》,并提供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同时缴纳会费,俱乐部向会员提供会员卡作为证明。俱乐部会员年会费标准为280元。如会员要求一步申请为金卡会员,首年会费标准为580元;一步申请为钻石卡会员,首年会费标准为880元,以后每年会费按正常标准收取。
第二条 凡在湖南瑞特公司购车的车主,均可免费加入俱乐部成为银卡会员。
第三条 会员卡有效期为一年,自会员办理入会手续之日起生效。会员卡到期,会员须办理续会手续方可继续享受服务。会员可在会员卡到期前一个月办理续会手续。会员卡逾期三个月不办理续会手续者,视同自动放弃会员资格。会员自动放弃会员资格后再次入会,须重新办理入会手续,且入会时间不得连续计算。
第四条 会员卡作为俱乐部会员享受俱乐部服务的有效证件,应随身携带,不得伪造、涂改。享受有关服务时需出示会员卡,未出示会员卡者俱乐部有权按非会员收费标准收费。
第五条 会员自入会之日起一个月内或入会后接受第一次服务后,如对俱乐部提供的服务不满意,可办理退会手续。会员退会时,需如实说明原因,认真填写《会员退会申请表》,经俱乐部确认后办理退会手续,收回会员卡,退还会费(未缴费的会员卡除外)。会员自办理退会手续时起即不享受俱乐部的任何免费及优惠服务。
第一条 会员有依照《会员手册》规定的标准,享受本俱乐部各项服务的权利。
第二条 会员享有投诉的权利。如会员对俱乐部和湖南瑞特公司提供的服务有任何不满,可在七天之内向俱乐部投诉,俱乐部将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三条 会员对俱乐部的建设和管理享有建议、参与和监督权。
第四条 会员享有对俱乐部服务项目、服务制度的咨询权和知情权。
第五条 会员有要求增加服务项目的权利,会员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增加与汽车相关的服务项目,供俱乐部决策参考。
第一条 会员有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义务。不得在俱乐部内发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不得利用俱乐部所提供的设施、服务、资料和文件从事任何不法商业行为。
第二条 会员有自觉遵守俱乐部有关规定的义务。按照《现代车友俱乐部服务内容》的条款接受服务,自觉维护俱乐部和湖南瑞特公司的声誉和形象,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蓄意损坏俱乐部和湖南瑞特公司的形象。
第三条 会员有保证会员卡真实性的义务。会员卡是会员资格证明,接受服务时必须出示会员卡。接受服务的车辆必须与入会登记的车辆身份一致。
第四条 若会员证或会员资料发生变更(如车辆、牌照、地址、电话等),会员有义务及时通知俱乐部,以便俱乐部与会员保持联系,对会员实施服务,并按要求前来换证和变更。如因会员证丢失或会员资料登记变更而未及时告知俱乐部所造成的损失,俱乐部概不负责。
第五条 会标是识别会员车的重要标志,为方便本俱乐部为会员提供服务,会员须将会标贴于车的后尾厢左边适当位置(建议:贴在车后挡风玻璃中央上方显著位置)。如会员未贴会标,俱乐部和湖南瑞特公司工作人员可能拒绝为您提供相应的会员服务,而按非会员标准进行收费,会员可在事后一个星期内,凭会员卡和收据单到俱乐部领取差额。此种情况如重复三次,即视为放弃会员资格。
第六条 会员应主动与俱乐部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如会员卡丢失,应及时通知俱乐部更改卡号,补办会员卡,以便俱乐部对会员实施服务。
第七条 会员卡是俱乐部会员的身份证明,会员应妥善保管,不得转让、借用,如发现转让、借用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会员资格。
第八条 会员有积极推荐和发展新会员的义务。
第九条 当会员享受的服务超出俱乐部和湖南瑞特公司的免费服务范围时,会员应按规定主动交纳相应费用。
第十条 会员对俱乐部的各项调查表和调查电话有填写和回答的义务。
第一条 俱乐部有义务向会员耐心解释所有规定,并遵照《会员手册》为会员提供优质、快捷、规范的服务,充分保障会员的权益。在对会员实施免费服务项目时,俱乐部和湖南瑞特公司工作人员不得私下收取任何形式的小费或服务费。
第二条 对有意违反本章程及《会员手册》规定,且不听劝止的会员,俱乐部有权按非会员标准收费,且不退还任何会费。
第三条 俱乐部所提供的服务均以俱乐部《会员手册》所列服务项目为准,任何人的口头宣传均不能成为俱乐部的承诺。
第四条 如《会员手册》的内容有任何改动,俱乐部有义务及时告知会员,并提供俱乐部的最新消息。
第五条 俱乐部有不断完善管理、拓宽服务领域、修改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的权利。
第六条 俱乐部在提供服务时,只承担服务承诺的违约责任,不承担连带责任。在实施有关服务时,如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如实履行服务承诺时,俱乐部不负任何责任。
第七条 会员入会申请须经俱乐部审核和批准,俱乐部有批准或拒绝有关申请的权利。
第八条 俱乐部对会员资料严格保密,未经会员授权不以任何形式向外公布。
第九条 俱乐部保留对会员手册的修改权、解释权。
第一条 会员的入会申请一经批准,俱乐部即发给会员会员卡。
第二条 会员卡仅供会员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转让。
第三条 如会员卡遗失或被窃,会员应及时通知俱乐部,并补办会员卡。如会员卡损坏或续会需换卡时,会员应持原会员卡到俱乐部办理换卡手续。
第一条 积分规则:(建议:积分每1分相当于10元,以便于衡量折扣高低) (1)会员向俱乐部或湖南瑞特公司提交书面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获积分2分; (2)会员积极参加俱乐部或湖南瑞特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每参加一次即可获积分5分; (3)会员推荐、介绍非会员到湖南瑞特公司每购买一辆汽车,在被推荐或介绍者办完购车手续后,即可获积分50分; (4)会员在俱乐部会刊上每发表一篇文章即可获积分2分; (5)会员在湖南瑞特公司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装饰美容消费时,消费满100元可获积分1分,满200元可获积分2分,以此类推。最高积分限额不超过200分; (6)事故车的最高积分限额为200分,超过200分按200分计。
第二条 积分奖励细则:会员卡有效期内,会员累计积分达到25分,可获湖南瑞特公司维修券80元;累计积分达到50分,可获维修券200元;累计积分达到100分,可获维修券500元;累计积分达到150分,可获维修券800元;累计积分达到200分,可获维修券1200元。(建议:维修券等同于现金,此奖励偏高应相应下调)
第三条 所有点值对应的优惠券金额均不得提现,只可在俱乐部或湖南瑞特公司等值消费;所有积点不得累计使用,每次积点限用一次。
第一条 正常情况下,会员入会第一年为银卡会员,第二年办理续会手续后晋升为金卡会员, 第三年办理续会手续后晋升为钻石卡会员。
第二条 会员个人在湖南瑞特公司二次或多次购车,银卡会员自动晋升为金卡会员,金卡会 员自动晋升为钻石卡会员。
第三条 银卡会员在湖南瑞特公司消费累计积分达到100分,自动晋升为金卡会员,金卡会员在湖南瑞特公司消费累计积分达到200分,自动晋升为钻石卡会员。
第一条 会员的行为对俱乐部或湖南瑞特公司有损害或与俱乐部的利益相违背,俱乐部有 权终止该会员会籍,且俱乐部的决定为最终决定。终止会籍后,会员相应的权益即被终止。 会员收到终止会籍的通知后,须及时将会员卡和会员手册交回俱乐部。
第二条 如会员有意退出俱乐部,须将会员卡、会员手册和退会申请一并交俱乐部,或以信函的方式寄回俱乐部。
第一条 俱乐部保留本章程的修改权和解释权。
第二条 本章程自二00五年01月01日起生效。